发布日期: 2014-01-0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大型企业党校,省委党校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质量,激励全省党校系统教研人员多出精品力作,经湖北省委党校校委研究决定,拟于今年下半年开展第十三届(2011—2012年)全省党校系统科研评奖工作。现将评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优秀科研成果奖
1.参评条件。全省党校系统在职人员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获得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已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2.参评指标。省委党校20项、武汉市委党校(含所辖区委党校)15项,各市、州委党校每校13项(含所辖县市、区委党校),省直工委党校、省直管市委党校、神农架林区委党校及大型企业党校每校6项。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参评指标打通使用。各市、州委党校(含武汉市委党校)上报的参评总数中所辖县市、区委党校的参评项不少于参评指标的20%。
3.奖项设置。本次评奖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获奖总数的10%,二等奖占获奖总数的20%,其余为三等奖。各等次奖项中,省委党校所占比例不超过30%。
二、关于科研工作组织奖
1.评选范围。武汉市委党校、各市(州)委党校、省直工委党校、省直管市委党校、神农架林区委党校、大型企业党校均可参评,省委党校不参加此项评奖。
2.评选内容。重点考评承担科研项目、出版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被转载、科研成果获奖、研究报告被采纳、召开学术会议、组织科研活动等。
3.评选名额。全省党校系统科研工作组织奖,按申报单位的30%设奖。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全省党校系统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全省党校系统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请直接从湖北省委党校网(http: //www.hbdx.gov.cn)《科研动态》中下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一式3份,电子版发到hbdxkyc2010 @126.com)。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2.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各类科研成果都要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著作类成果每项报送原件3份;论文类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每项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参评科研成果如被有关部门采纳的,须附上证明材料;被中央、省级报刊转载的须附上原件1份,复印件2份,作为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3.参评成果不得为非法出版社物,不得弄虚作假或有知识产权争议。各报送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或终止参评资格。
4.各党校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省委党校科研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洁、黄晨
联系电话:027-59517239
联系邮箱:hbdxkyc2010@126.com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