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6-2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进行了巡视,并于2017年3月30日,向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反馈了巡视意见。两个月以来,校委以最大的力度、最果断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目前,短期内能够整改的已基本整改到位;需长期整改的正在抓紧整改。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四个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校委高度重视,通过召开校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深刻反省。校委认识到,巡视反馈的问题,从根源上讲在于校委班子核心作用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校委认为,必须提高站位,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巡视整改工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不回避、不护短,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贰过,通过政治、思想、工作层面的整改,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严以治校、严以治学、严以治教,推动校院办学水平再提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校委就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整改方案及时向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于绍良同志作了汇报。在于绍良同志的指导下,校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院)长陶良虎任组长,其他校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校委委员带头抓整改,主动认领任务,自觉与分管部门同志交流思想、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形成了校委亲自抓、相关处室具体抓,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在制定整改方案的过程中,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及时对方案进行了指导,提出了具体意见。4月17日,校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五个方面41个突出问题,制定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常务副校长陶良虎主持召开8次校委会、2次巡视整改专题督办会,工作专班组织召开7次巡视整改推进会,编发6期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做到每周听取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每周印发整改落实情况进度表,加强整改落实的过程管理,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解决。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构建长效机制。5月18日,校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刘刚同志到会指导。会上,校委认真学习了纪检组关于省委党校巡视整改、追责问责5条意见。校委成员在会上对履行整改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了剖析和说明,常务副校长陶良虎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机会,和校委其他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根据反馈问题性质,相关部门责任人分别受到函询、提醒谈话、自我批评等形式的追责问责。对照问题,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出台近10项制度,逐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看齐对标意识不强,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校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校教职工对中央和省委《意见》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在机关党委的组织下,各党支部利用5月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再次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开展了学习、交流。
二是将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意见》列入2017年校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5月18日,校委对照省委《意见》,讨论通过了《校(院)落实<意见>重点任务清单》,目前已印发各部处室落实。
三是制定了《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省委《意见》和巡视反馈的问题,组织力量起草了《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我校(院)改革发展思路进行了梳理,目前正在校委成员中征求意见。
四是着力改善科研环境。与相关教研人员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科研信息管理平台已经建成,目前正在试用和完善阶段。科研信息数据库建设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印发了《关于调整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对专技部门负责人的工作量进行了调减。对《校(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专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教研人员科研工作任务量的安排、布局和考核进行了调整。出台了《校(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实施办法(暂行)》,举办了“全省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
五是积极改进外事工作方法。加大国际学术交流力度,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相关规定,控制出访人员结构,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邀请省外办相关负责同志来校为教职工宣讲了外事政策。
2.关于党校办学行政化倾向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优化教学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的结构。提出在3-5年内每年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计划不少于5个的工作目标。扩大招聘规模,改进招聘方式,2017年计划招聘专技人员14人,比2016年增加计划10人,其中11个教师岗位招聘方式由全省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改为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目前,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
二是加强教研部门建设。根据学科建设和党校教学布局,优化部门结构布局,明确提出教研部门数量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
3.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根据校委班子成员、两委委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分工联系的党支部,印发了《关于调整校委委员分工的通知》、《关于调整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分工的通知》。
二是认真落实交心谈心和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各党支部按部署完成第一季度交心谈心工作,形成部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印发《省委党校教职工思想状况问卷调查表》,对教职工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省委党校教职工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三是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每月组织生活日制度,及时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地向离退休老同志进行通报。在离退休干部处一楼设置意见箱,征集意见建议。
四是加强老干部工作力量建设。为每个离退休支部选配一名联络员,签定责任书,协助离退休支部书记开展党务工作。认真落实鄂办发[2017]12号文件规定,结合下一步干部选任工作,按要求为离退休干部处配备支部专职副书记。
(二)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弱化 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努力破解“一校两制”带来的矛盾。严格执行参公管理和事业管理工作制度、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政策,及时落实教职工各项工作和生活待遇,不乱开口子、不打“擦边球”。完成了违规发放劳酬和补贴清退工作。
二是完善校委会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评估办法》,坚持议事先议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优化校委会议流程,做到“七个不上会”,实行校委会议“双记录”和签字留存制度。
三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政策规定。4月6日,副校(院)长张继久向全体离退休同志通报了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引导离退休同志增强党性意识、大局意识、法规意识。
2.关于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部门管理队伍建设。围绕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到兄弟党校开展了专题调研。修改完善了《校(院)空缺专业技术部门主任(馆长)、副主任(副馆长)聘任实施方案》。
二是加大对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指导力度。从2017年开始实行党建任务清单督导制度,机关党委每个主题党日活动印发清单,鼓励党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独立开展特色活动,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机关党委备案。机关党委每月底对当月落实清单情况进行督导,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完成党建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如实通报。起草了《校(院)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经过各党支部自查互评、机关党委检查考核、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向省直机关推荐了1个红旗党支部。
3.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作纪律的检查和问责。加强日常考勤和会议考勤,严格请销假程序,及时对考勤情况进行全校通报。实行现场点名通报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提出严肃批评。
二是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在读在职研究生的管理,召开了在职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会,下发了“致全体在职研究生学员书”,重申各项规定。加大检查力度,对日常教学运行情况、老师按时到岗情况、班主任跟班情况尤其是学员到课情况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完善了《关于在职研究生结业考试补考的规定》和《在职研究生考勤管理办法》,按照三级考勤制度,对每个教学单元进行考勤比对。
三是规范支部组织活动。对支部工作记录台账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印发了督查情况通报。组织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认真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四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细则。相关部门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发展党员,对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对象,公示时间从印发公示日的第二天算起且不少于7天。
4.关于有关制度执行不力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现行的《教职工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教职工参加重大活动暂行规定》和《省委党校教师外出宣讲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行了整合完善。将教职工遵守校纪校规情况作为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是规范党费使用。严格遵守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补充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关于“履行政治责任担当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完善责任书签订。印制了2017年《校(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常务副校(院)长和校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馆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
二是狠抓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制度和党支部“两个责任”月报告制度落实。将校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纪实手册》,实行一季一督查、一季一评鉴。要求各支部对“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每月一报告。
三是积极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活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述责述廉和书面述责述廉。
四是将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问责。
2.关于执纪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细化工作规程。对收到的信访件及时登记造册,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派驻纪检组。协助纪检组做好针对处级以上干部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纪检人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案件检查工作规程》、《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规程》。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无依据、无标准向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发放评审费、课酬费及记者采访劳务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清退工作。校委领导班子成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含已调离人员)评审费、课酬按照工作量核减后退款,班子成员中参公管理人员(含已调离人员)评审费、课酬费全额退款,其余参公人员评审费全额退款。记者采访劳务费已于2015年上半年停止发放,对2013-2015年发放的记者采访劳务费进行了全面梳理。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教学评奖活动,评委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外评委发放评审费,校内评委评审费纳入绩效劳酬。课酬发放严格按照《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2.关于政府采购不守规矩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采购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院)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程序、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档案管理、采购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六个方面对校(院)政府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政府采购流程图》、《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清单》、《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模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操作程序》,堵塞了采购的漏洞。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要求,强化预算编制各环节工作,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
3.关于违规发包新校区建设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违规招标、存在廉洁风险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纪律监督。4月10日召开了新校区建设专班办公室支部党员大会,通报了巡视反馈问题,重申了新校区建设“十个严禁”、“十个不准”的要求。
二是完善招标程序。4月14日新校区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和代建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专程到省财政厅咨询学习政策,及时将《新校区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整改意见函》发至代建公司和招标代理单位,要求各类招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完成了《政府采购和招标常用法律法规资料选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选派相关同志参加了“政府采购专题班”学习。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财务管理漏洞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针对核实后报销业务属实的,补开税务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报销无商品明细的,逐条与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核对,按照规定补齐明细和证明材料,不能补齐清单的进行清退。
二是对商品购置无发票用收据入账项目,经核实购买茶几等家具的业务属实,已找到原购买商家补开税务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针对补缴税款问题,接待中心已于4月17日补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法》的要求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一切收入及时列入收入账。
三是建章立制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出台了《校(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内部管理暂行办法》、《校(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研财务助理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报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立和落实了内部审核制度,对学校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开展基础性评价,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财务报销双人审核(初审、复审)制度和集中会审制度。开发的财务审核网上报销系统投入试运行,做到了财务报销业务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5.关于无依据滥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进行清退工作。收回了用工会经费支付的在职职工结婚慰问费,规范了职工慰问制度,除按规定对职工生日、本人生育、因病住院进行慰问外,停止一切超出范围的慰问活动。
二是规范奖励发放方式。对2013年-2015年已发放教学奖励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要求补缴税款。2016年教学评奖奖励纳入2017年绩效劳酬。今后各项教学奖励纳入当年绩效劳酬。对发放的编辑、他引奖(校内)按照当年教学工作量折算核减后进行了退款。对于离退休老同志生日慰问等福利问题,严格按照鄂办发[2017]1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是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意识。组织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等部门同志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引导教职工事事按政策法规办,不打擦边球。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过程全程记录。建立一事一档案,实行校委会研究人事议题双记录机制,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均安排专人记录,采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专用记录本,完整记录会议情况。
二是建立和完善干部档案数据库。认真清理人事档案,对缺失《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入党转正申请书》的,向原入团(党)所在单位发函收集或由该单位出具说明。对缺失的考察材料,补全相关资料,对年代较早收集不到考察材料的,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复印当时上会记录作为考察材料归档。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年限要求。对未达到任职年限晋升职务的干部,拟定了《关于部门干部重新确定任职时间的报告》,经校委会研究后,严格按规定任职年限确定任职时间。
二是全面梳理干部在现部门现岗位的任职时间,结合年度干部选任工作,逐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在近期开展的正处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已对部分干部进行了提拔交流任职。
3.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民主推荐工作的程序要求。
二是按照最新的干部任免档案材料要求,规范考察材料内容格式,将民主推荐情况、年度考核信息、党风廉政信息等作为考察材料的必要内容。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根据干部任免和管理权限,分别书面向纪检组、校(院)机关纪委和各部馆处室支部听取意见,发现党风廉政存在问题的,一律暂缓选任。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凡提四必”要求,收到举报反映第一时间暂停选任程序,与纪检部门沟通启动查核工作,待查核情况明确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举办了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培训会。对填报的内容进行逐个审阅,确保填写准确、完整。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按查核办法进行处理。
三、巩固深化成果,加快推进校院改革发展
校委清醒认识到,虽然巡视反馈的问题大部分得到有效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校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恪守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强化看齐对标意识,坚持思想上不放松,整改上不减力,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改任务和回访反馈意见的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自查自纠自改,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助推校院改革发展。
(一)坚持党校姓党,强化看齐对标意识。校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贯穿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坚决做到党中央要求干什么、党校就坚定干什么。
(二)坚持从严治校,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校委将突出党建首位度,把党建工作特别是机关党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投入更多的精力来谋划推动,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以治校、严以治学、严以治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红脸出汗、追责问责,自觉接受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的监督,全力支持纪检组和校机关纪委开展工作,严肃校风校纪,使知纪、明纪、守纪成为教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坚持举一反三,尽快建立长效机制。校委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对于正在进行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整改事项,坚持跟踪督办,一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已解决的矛盾问题反弹复发。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着力构建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
(四)坚持奋发有为,全面深化校院改革。校委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四大任务,深入推进党建、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领域改革,加强校委班子自身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建设新型智库,努力产出精品力作,为党的理论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着力破解“一校两制”矛盾,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打造一支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教职工队伍,努力为全省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85306788;通讯地址:武汉市万松园路142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办公室;邮编:430022;电子邮箱:zghbswdx@163.com。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校务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