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01-13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精神,推进我校(院)无烟机关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实现2022年底建成无烟机关的目标,根据省文明办、省卫健委、省爱卫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校(院)无烟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将无烟机关建设落到实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校(院)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校(院)建设自评验收等工作,特成立无烟校(院)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院)长黄俭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部处馆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主任由杨靖蔚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制定无烟校(院)建设管理制度。
(二)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具摆放,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
(三)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四)机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超市、食堂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三、任务职责
(一)召开全校(院)教职工动员大会,启动无烟机关建设。负责部门:机关党委、后勤管理处。
(二)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每月20日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负责部门:后勤管理处。
(三)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在校(院)建筑物入口处、会议室内、食堂内、厕所、走廊楼梯、电梯等地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在办公、授课、食堂、学员宿舍等区域设置规范吸烟区,并设立引导标识。负责部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
(四)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职能培训,对教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负责部门:机关党委、后勤管理处。
(五)建立奖励和批评教育制度,对于违反规定在办公场所吸烟的教职工要给予批评教育,对积极戒烟的教职工和禁烟措施落实到位的部门以适当形式进行评选表彰。负责部门: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机关党委。
(六)开展无烟校(院)建设效果自评工作,完成年度无烟校(院)工作目标任务。负责部门:校(院)无烟机关建设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并将控烟工作与文明单位、健康单位建设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在建设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部处馆室要提高对无烟校(院)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责任担当,对本部门吸烟人员加强管理,劝阻吸烟,帮助戒烟,倡导无烟部处馆室,营造无烟环境,勠力同心,建成无烟校(院)。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健康认识
结合世界无烟日以及我校(院)重大活动等节点,通过讲座、巡展、文化走廊、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充分利用校(院)报、校园网、微信等媒体,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政策、烟草危害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教职工开展“无烟党政机关百日戒烟大赛”等活动,鼓励更多吸烟者戒烟,形成人人支持、人人享有、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建设成效
做好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建立管理台账,加强经验交流与宣传,认真总结经验,将无烟校(院)建设好的做法延伸到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内,推动校(院)控烟工作常态化。
(四)无烟校(院)建设经费保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湖北省委党校 湖北省行政学院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