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研究生部        发布日期: 2021-03-19
为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兼顾,精准实施,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又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指导,包括招生计划的调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研究生部负责组织招生复试工作。校机关纪委负责复试督查巡视。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3月26日前,将需提供的材料拍照打包做成压缩包后发送至招生办邮箱:hbswdxyjsbzhk@163.com。招生办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所有原始纸质材料,参加复试时上交招生办,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四、复试方式及分数线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分数线:
(1)经济学专业:按国家线划定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48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低于49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低于74分。
(2)法学专业:按国家线划定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21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低于44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低于66分。
(3)公共管理专业:在国家线基础上划定复试分数线,按1:1.5的复试比例划定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80分。
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成绩计入初试总分。
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开公布。
五、复试内容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面试四部分成绩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
(2)专业笔试:满分为3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在成绩计算中按比例折算)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3)专业面试:满分为30分,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能力等。
(4)英语面试:满分为30分,主要考察英语听说能力。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加试成绩计入专业笔试成绩,且与专业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面试五部分成绩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
(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为2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在成绩计算中按比例折算),主要考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
(3)专业笔试:满分为2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在成绩计算中按比例折算),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4)专业面试:满分为30分,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能力等。
(5)英语面试:满分为20分,主要考察英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参考书目详见附件。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专业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二)总成绩计算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七、复试时间
一志愿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月30日。
一志愿专业学位研究生:3月31日。
调剂考生: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学校官网上另行通知。
八、调剂工作
学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和学校官网向考生公布。
考生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九、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和招生计划,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一志愿考生总成绩与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分开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和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二)拟录取名单公布:5月份在我校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考生5月31日前将本人6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拍照或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hbswdxyjsbzhk@163.com,邮件标题“姓名+体检报告”。
(三)录取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校向省招办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监督举报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过程,均严格遵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全程公示必须公开的全部招生录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可就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申诉和举报,举报电话: 027-85306893(校机关纪委)。
附件:1.复试参考书目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招生办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