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刘小德        发布日期: 2022-03-11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认真做好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考察专业知识。
二、面试内容及方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和成果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专业测试占总成绩的60%,成果评分占总成绩的40%。
(一)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为专题试讲和答辩。
专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专题试讲要求考生模拟课堂进行专题讲授,时间不超过20分钟。
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科研能力及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专家提问、现场答复、评议评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专业测试满分6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
(二)成果评分。评委对考生近五年代表性成果进行评分。成果评分满分40分。
(三)考生专业测试在45分(含)以上且面试总成绩在7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考生的专业测试或总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抽签
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当天,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二)主考官宣布开始后,应聘人员开始试讲,计时员开始计时。
(三)专题试讲剩余1分钟时计时员对考生进行提醒,试讲时间结束时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试讲。
(四)评委根据考生试讲内容和代表性成果现场提问。
(五)考生面试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3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教学楼。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集中管理。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有事必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如上厕所,必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主考室接受面试。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面试岗位和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有关个人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要求进行答题。每个环节或问题回答结束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面试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休息,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专家复述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七、防疫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要求,对面试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杀,排查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状况,配备防疫物资;对进入面试考场人员实名登记,检查口罩佩戴情况,有序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候考室内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由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考生要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实行“绿码”准入制)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符合要求方可进入面试场所;报到、候考和面试全程佩戴口罩,在指定区域就坐,不得随意走动。不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有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61528895、027-85306849(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5306893(机关纪委)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