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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高峰 | 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公共管理教研部 柯高峰        发布日期: 2023-09-07

编者按

2023年9月5日,《湖北日报》07版理论刊发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柯高峰署名文章《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现予以转载。

湖北日报1

全文如下

阅读提要

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相辅相成。实施人工修复只有通过发挥大自然的力量,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而采取自然恢复的手段,也只有通过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生态的自然恢复,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都是对已经受损或退化的生态系统采取的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治理措施,二者要综合运用,要根据不同时期生态治理的紧迫性和适宜性,因地制宜,因时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其中包括“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的关系”,提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体,有其自身发展演化的客观规律,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恢复的能力。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把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有机统一起来,遵循生态系统自身的运行机理和规律,努力探索出最佳的生态保护修复路径,使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日益生机勃发。

两种手段都源于生态保护的实践经验

生态保护修复是孕育于中华农耕文明生产实践中的生态智慧。《孟子》有言:“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其中就蕴含着要根据季节和时令规律恢复保护生态和发展生产的智慧。

长期以来,我国劳动人民积累了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宝贵经验。比如: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休耕轮种等措施,包括定期禁渔猎、禁放牧,修建农田、水利等措施,对促进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改善了各地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缓解了人类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减缓了自然对人类的灾害、危害。

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天然林保护修复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天然林资源持续增长,天然林单位面积年涵养水源量、固沙固土量大幅提高,天然林生态系统有效恢复,有力促进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改善。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重要湖库周边水土流失状况明显改善,北方地区土地沙化和西南地区石漠化得到有效治理。同时,我国部署实施了51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各类生态要素,以流域为主要单元,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累计完成治理面积8000万亩。2022年,“中国山水工程”被联合国评为首批“世界十大生态恢复旗舰项目”,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象,贡献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两种手段优势互补相辅相成

自然恢复是指不依靠人工干预或以最小化的人工干预措施达到生态恢复的目标,人工修复是指依靠人工干预或诱导达到生态恢复的目标。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各有优势和不足。人工修复的优点是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在较短时期内促进和恢复生机,提高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缺点是需要付出高昂的资金成本、技术和劳动力,需要投入大量的工程和非工程技术措施。据专家长期的科学观测发现,人工修复形成的生态系统对人为环境依赖性强,抗干扰能力较弱,其稳定性与适应性较自然生态系统差,且对于改善大面积生态环境的作用相对有限。对于一些没有被严重污染或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自然恢复的方法,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生态,投入少,见效快,形成的生态系统更符合自然选择,结构、功能稳定可靠。

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相辅相成。实施人工修复只有通过发挥大自然的力量,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而采取自然恢复的手段,也只有通过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生态的自然恢复,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自然恢复是一种最高境界,即使人工修复,实现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能力才是最终目的,实践中要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要防范搞绝对的放任式自然恢复和过度人工修复的极端思想。当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之后,不果断采取人工修复措施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即使采用自然恢复手段也不能排斥人工修复,实施人工修复也要更好顺应自然恢复的生态规律;实施人工修复也不能采取过度的工程手段,破坏生态系统的特性。总之,应摒弃把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二者对立起来的思想,要因地制宜,宜自然恢复则自然恢复,宜人工修复则人工修复,有主有次,主次结合。

无论是采取自然恢复的手段,还是实施人工修复,都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研究表明,生态系统具有尺度性,生态修复要从国土尺度上看待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续性和持续性,才能实现系统的自我维持和自我恢复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之前,首先要从生态安全格局、生态基础网络、生态景观和空间要素等方面精准诊断生态系统功能受损或退化的原因,再分别进行分时、分区、分级、分类的规划与修复。

综合运用两种手段要因时因地制宜

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都是对已经受损或退化的生态系统采取的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治理措施,二者要综合运用,要根据不同时期生态治理的紧迫性和适宜性,因地制宜,因时抉择。

长远来看,总体上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从当前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和长期积累的生态欠账来看,在科学诊断不具备自然恢复条件下要加快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人工修复,从而为之后生态系统功能的自然恢复创造条件,通过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人工修复,使生态环境的系统功能逐渐适应自然恢复的状态。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特别是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呈高发态势,成为国土之伤、民生之痛。长期以来,我国高强度的国土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和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甚至破坏是长期的,必须通过生态保护修复偿还历史欠账多的严峻形势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一些重污染地块、千疮百孔的矿山和水生态严重退化的湖泊湿地,如果不尽快采取人工修复的手段择机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放任不管,恐怕将永远难以实现自然恢复,之后必将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必须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人工修复治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要以对人民群众、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算大账、长远账和整体账,下决心加大投入,对生态功能破坏严重的地方进行人工修复治理,同时辅之以自然恢复的手段。

综合运用两种手段要分区分类施策

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要分区施策,突出重点。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等要求,围绕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格局,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既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也要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要在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复杂,且各地千差万别,生态修复不能搞“一刀切”。在地广人稀、远离居民区的地方要更多采取自然恢复的手段;在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少、生态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则应加强人工修复治理。一般而言,对于生产用地,要更多进行人工修复,集约、高效利用;对于生态用地,要更多采取自然恢复的手段。

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职责要求,对国土空间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要素进行分类施策。当前,要分别针对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矿山修复、水土保持修复、污染地块修复、水环境恢复等,统筹资本、专家、社会等各方力量,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实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以及多种工程技术的有机组合,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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