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研究生部        发布日期: 2024-03-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一志愿复试时间、地点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在2024年3月29日—4月1日。其中,学术学位硕士一志愿(包括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中共党史等3个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31日—4月1日;专业学位硕士一志愿[包括公共管理(MPA)等1个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9日—3月31日。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定在我校教学楼内进行,设置专门区域,严格考场管理。
二、一志愿复试方式、内容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线下)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学术学位:学术学位考生复试内容由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含政治素质、研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等3项组成,考试方式为面试。
2.专业学位:公共管理(MPA)考生复试内容除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含政治素质、研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等3项(该3项考试方式为面试)外,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均在20分钟以上。
(三)复试成绩使用办法
复试内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单项成绩不合格或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学术学位: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考查单项成绩×6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单项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单项成绩×10%;
学术学位总评成绩=50%×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50%×复试综合成绩。
2.专业学位: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考查单项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单项成绩×20%+综合素质考查单项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单项成绩×20%;
专业学位总评成绩=60%×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40%×复试综合成绩。
三、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四、一志愿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我校规定时间或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二)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政审调查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考生档案后进行填写,并加盖印章。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证明(定向就业考生提交)。
6.申请享受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交)。
7.本人手写签名的复试考生知情承诺书(附件3)。
8.填写完整的复试资格审查单(附件4)。
9.具体提交要求:
(1)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ghbswdxyz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名称+一志愿资格审查”。电子邮件发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
(2)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请考生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其中,复印件1份由我校研究生部留档。
(3)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生须以诚信为原则,实事求是提交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五、一志愿复试安排
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六、其他事项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均在我校教学楼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试考场等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如复试安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全体一志愿复试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所有考生均从我校1号门进出。我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新校区)。公共交通方式:乘坐武汉市地铁交通7号线至汤云海站B口。
2.考生考试期间可自愿申请我校住宿和食堂餐饮。订房电话:027-61528690;住宿费标准(单间、标间):160元/间/天。食堂二楼4号餐厅自助餐就餐,餐费标准:10元/早餐/次;25元/中餐/次;25元/晚餐/次。
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一)咨询: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新校区)研究生部,邮编432200
电话:027-85306830
电子邮件:zghbswdxyzb@163.com
(二)申诉:考生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我校机关纪委提起申诉。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新校区)机关纪委,邮编432200
电话:027-61528830
附件(点击下载):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2.政审调查表
4.复试资格审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