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关于继续接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调剂的公告

来源:研究生部        发布日期: 2024-04-1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4〕6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校上一轮已开展的调剂复试情况实际,现拟继续接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调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名额

接收调剂专业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3。此轮调剂工作,该专业调剂名额为1人。

二、调剂要求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此轮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继续接收调剂的申请条件,与该专业在我校上一轮调剂工作中的调剂申请条件一致。具体调剂接收条件如下: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关于继续接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调剂的公告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系统。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调剂申请开放时间。我校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此轮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08:00至4月17日晚20:00,开放时间为12个小时。

符合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我校在调剂系统上发布的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调剂差额复试比例。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调剂差额复试比例为1:6。若调剂申请人数低于1:6、但高于1:1.2,按实际调剂申请人数开展调剂复试。

4.考生进入调剂复试遴选规则。我校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按照初试成绩(含加分)等各项因素综合研判,综合择优遴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调剂复试内容和形式

1.调剂复试内容。我校调剂复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一致,由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含政治素质、研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等3项内容组成。考试方式为面试。

2.调剂复试成绩使用办法。我校调剂复试成绩使用办法与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使用办法一致。复试内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单项成绩不及格或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考查单项成绩×6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单项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单项成绩×10%;

总评成绩=50%×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50%×复试综合成绩。

3.调剂复试时间、地点。我校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此轮调剂复试,采取现场(线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4月21日。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及教育部、湖北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2.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调剂信息动态和工作安排,及时登陆调剂系统和我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hbdx.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最新信息。

六、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咨询: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新校区)研究生部,邮编432200

电话:027-85306830

电子邮件:zghbswdxyzb@163.com

2.申诉:考生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我校机关纪委提起申诉。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新校区)机关纪委,邮编432200

电话:027-61528830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