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校史馆资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8

全体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学员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展现我校(院)办学历程、办学经验、办学特色,充分发挥校史馆赓续红色基因、传承初心使命、激励“争创一流”功能,推进校史馆改造升级工作顺利进行,经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学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反映校(院)建设发展的老照片、音像资料及档案、实物等(以下简称“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自建校以来,从不同角度展现校(院)办学历程和办学成就且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各类资料。

(一)照片类

1.各历史时期校园风光、建筑、设施设备的照片;

2.中央及省级领导来校(院)调研指导、出席活动的照片;

3.历届毕业生合影,在校重要集体活动合影等照片;

4.校(院)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成果照片;

5.历届校友学员及相关单位为校(院)捐资助学的照片;

6.能够反映各时期师生学员学习、生活的照片,其它反映学校面貌和历史变迁的照片;

7.其它具有保存展览价值的照片。

(二)音像类

1.各历史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音像资料,师生个人在校园内的音影等;

2.各历史时期教研咨管及实践活动的音像资料;

3.反映师生学员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场景和文体娱乐活动的音像资料;

4.知名校友的音像资料;

5.其它具有保存展览价值的音像资料。

(三)实物类

1.各个历史时期,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实物,如文件、会议方案、报道校(院)工作的报刊、反映校(院)教学科研咨询管理服务成果及获奖证书、荣誉奖牌等;

2.具有纪念意义的毕业证书、校服、校徽、社团证件、借书证、饭卡、学生证、工作证、明信片等实物;

3.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性的教具、模型,师生使用过的教材、教学计划、教师教案、学员手册、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4.反映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资料、报刊、书信,反映校园生活的各类师生学员自办刊物、纪念册、作品集等;

5.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作报告形成的资料文稿及题词等;

6.其它具有保存展览价值的工作生活物品。

二、征集时间

第一期资料收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第二期资料的收集不限时,长期接受全校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学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

三、征集要求

1.对符合征集要求的各类资料,校(院)受赠后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展出;

2.如持有人自己有保存原件意愿的,校(院)将对照片、音像或实物进行扫描、复制或仿制保存。

四、征集方式

1.资料持有人可将照片或音像发至电子邮箱zghbswdx@163.com,文件名标注“校史资料”。

2.获赠资料时,校(院)与捐赠单位及个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受赠资料物权均归校(院)所有,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3.音像或实物资料可先与我校(院)联系,采取上门收集或寄送等方式到湖北省委党校。寄送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湖北省委党校行政楼一楼收发室(联系人:马作昭,027-85306715、85306788)。  

4.凡提供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的持有人,提供时请为资料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并注明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如果您是校友学员,请附注届别。

诚望广大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学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重要资料线索,凡有意捐赠资料的个人或团体,可以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在此,我们对各单位和人士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忆往昔峥嵘岁月,展未来前程似锦,让我们一起见证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更美好的明天!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