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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桥教授讲课别出新裁,“社建班”学员听课大呼过瘾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引爆“社会建设班”课堂

来源:学员工作处(公务员培训处)        作者:2022年春季学期第2期社会建设班 夏志钢 马慧莲        发布日期: 2022-05-25

5月15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堂上,社会建设班的学习气氛格外热烈,课堂讨论的热度一浪高过一浪。

省委党校的黄金桥教授一上台就给同学们抛出一个思考题:建国以来,大家印象中有哪些标志性的法治事件,推动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大发展?

同学们顿时来了兴趣,你一言我一语,争先恐后地举手发言。有人说,印象最深的是1950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也有人说,是1954年推出的社会主义第一部《宪法》;还有同学想起了邓小平提出的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

黄老师一一点评了同学们的发言,然后巧妙地用一系列关键词,串起了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个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到“两个不改变”,再到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1982年版《宪法》,以后历史上的五次修宪,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法治建设三位一体”、“法制中国建设”……黄老师娓娓道来,让同学们重温了一段中国法治建设从不成熟到逐渐完善成熟的历程。

围绕“11个坚持”,黄金桥教授生动鲜活地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产生过程,准确全面地阐释了其重大意义,条分缕析地剖析了11坚持的主要内涵,高屋建瓴地提出了重要启示和落实要求。

课堂上,他大量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原文原著原话,引述影响广泛、广为人知的典型案例,展开了师生之间的充分互动,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启发了我们的思考、加深了学习的印象,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同学们在台下听得如痴如醉,大呼过瘾。

一是对我国由法制到法治的过程有了一个更加系统的认识。在黄老师如数家珍的讲授中,我们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人在法治(法制)建设上的重大贡献有了准确、明确和正确的理解。比如毛泽东亲自起草并领导制定五四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了国家体制格局;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法制方针和“两个不改变”的观点、领导制定了八二宪法和一系列刑事、民事法律和对外开放的经济法律;江泽民担任总书记期间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并写入宪法修正案;胡锦涛担任总书记期间首次提出依宪治国和“三个(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等等,更加丰富了我们对新中国法治进程的认知和理解,还澄清了过去的一些模糊认识。

二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一方面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党领导新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另一方面也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又结合新时代的新实践,进行了继承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和开创性突破。比如提出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十六字方针、两个三位一体、建设法治中国、包括党内法规体系在内的法治体系等等,使我们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性的理解。

三是对11个坚持的内涵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黄老师系统透彻、鞭辟入里的分析和讲解,让我们认识和理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框架、理论结构、内在关系以及11个重点的具体内涵。比如,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条,要是粗略地看就不足为奇,在黄老师讲了近年来纠正的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案数十起重大刑事冤假错案以及“北雁云依”姓名权案以后,才知道以前是似懂非懂。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段话,就感觉到是沉甸甸的了。

四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黄老师开始时提出这个问题让大家思考,然后通过抽丝剥茧、层层递进的方式,结合讲授内容分别从政治、理论、实践以及世界影响等方面进行归纳,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地得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一答案,使人印象深刻。

五是对于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法治中国”愿景充满信心。黄老师提出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独到见解。比如要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共性与个性关系、法治强弱与国家兴衰的关系等等,这些命题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都已经有了现成的答案,而且习近平总书记本人也亲力亲为做出了表率。通过学习,我们充分相信,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接续努力,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一定能够实现。